蚌埠市第六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解大柱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蚌埠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安徽纪检监察20240929
日前,经中共蚌埠市委批准,蚌埠市纪委监委对蚌埠第六中学原党总支书记、校长解大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解大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理想信念,毫无纪法底线,违反政治纪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对抗组织审查,个人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公款旅游;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接受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反群众纪律,长期侵害学生校园餐利益;违反工作纪律,将入学名额作为交易商品;利欲熏心、贪得无厌,伙同他人侵吞学生巨额餐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教辅材料、校服订购等方面谋取利益,伙同他人或单独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身为学校“一把手”,以单位名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情节严重。
解大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蚌埠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解大柱开除党籍处分;由蚌埠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安徽纪检监察20250425 16:24
6月17日上午,五河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蚌埠第六中学原党总支书记、校长解大柱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一案。五河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解大柱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教育系统部分工作人员、部分人大代表和被告人亲属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解大柱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698.986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169.484218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身为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单位名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42.690487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主持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以及辩护人的意见,充分保障了各方的诉讼权利,解大柱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本案将择期宣判。
五河法院20250617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