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儋州市纪委监委查办了2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现通报如下: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原负责人李品智不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不良影响问题。2021年5月,李品智担任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新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负责人,在承接调处两个村小组土地纠纷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中,漠视群众利益,工作作风不严不实,纪法意识淡薄,不履行法定职责,未按照《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期限办理土地权属确定申请事项,造成办件处理超期,导致群众因该地块权属争议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信访不断,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工作纪律。2025年7月,李品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儋州市教育局原正科级干部刘长健、市教育研究培训院电化装备与信息网络中心负责人符学模2人对建设项目监督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问题。2016年12月,儋州某教育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开工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具体负责人符学模(时任市教育局电教站站长)和分管领导刘长健(时任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未履行设备点验、登记备案等工作职责,对项目建设监督监管不力,致使项目建设延缓;在明知承建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交付设备后,未采取措施督促监理等有关单位解决问题,放任该项目违约超期长达329天未完成竣工验收,且不按照合同约定追究承建单位的违约责任;在项目承建单位申请支付项目款项时,不认真审核把关,出具不正确审批意见,致使市教育局违规支付项目进度款,造成不良影响。2025年3月,刘长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符学模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上述2起不担当不作为典型问题,有的对群众诉求“推绕拖”,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有的在教育领域懒政,导致项目超期烂尾,资金使用严重偏离计划目标。
在当前全党正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重拳整治作风顽疾之际,仍有个别干部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存在“躺平式”敷衍、“甩锅式”推诿,“任性式”滥权等问题,严重背离学习教育核心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以案为鉴,认真吸取付出巨额代价换取的经验教训,深刻认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对党群关系,发展大局,政治生态的严重危害。各级党员干部要强化前瞻性、系统性思维,在项目、工作启动时植入“防烂尾基因”,以“时时攻坚”的担当、“处处亮剑”的作为,在改革发展一线扛责尽责。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以零容忍的态度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以学习教育整治实效护航高质量发展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