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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六盘市水城区分公司原总经理仲刚贪污案一审宣判

2025年8月13日,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六盘市水城区分公司原总经理仲刚贪污一案,对被告人仲刚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对被告人仲刚贪污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追缴,发还被害单位。

经审理查明:2013年6月至2017年6月,被告人仲刚在担任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市分公司市场客服部主管、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水城县分公司建设运维部经理等职务期间,利用其管理六盘水市分公司站管办工作的职务便利,统一为各乡镇服务站报账,以便将约三分之一的报账资金截留,设立单位“小金库”,用以支付公司无法正常报销的费用。期间,仲刚将545131.88元公款陆续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贵州省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仲刚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保管“小金库”资金的职务便利,侵吞单位资金545131.88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被告人仲刚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全额退赃,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紫云县法院20250813 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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